一、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,应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。
二、学生入校后,经复查合格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学生证的填制和颁发。
三、外地学生寒暑假回家往返,凭已注册的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,可享受火车票半价优惠。火车到达站应与家庭所在地相符合,并填写准确,不得擅自涂改。如举家搬迁异地,需持父母单位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到学生处办理更改手续。
四、学生证如有丢失,应立即写出书面补办申请,到学生处办理补发手续。
五、学生毕业或退学离校,应交回学生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如有丢失,由所在二级学校(部)管理主任出具证明并到学生处登记备案。